【公民小辭典】洛克 / 盧梭 / 孟德斯鳩
每談到人權演進,或是學生做坊間參考書題目時,總會碰到這個困擾:到底「天賦人權」是洛克還是盧梭?「主權在民」該選盧梭還是洛克呢? 壹、人物介紹 洛克 (John Locke, 1632~1704) 是一位博學而學術興趣廣泛的英國政治、經濟、哲學及教育思想家。一般學者都承認洛克對英、法二國啟蒙思想的奠基是功不可沒的。其次,洛克對美國的《獨立宣言》之重要論點,及其對美國憲法精神的影響,也為大多數學者所肯定。洛克在哲學思想上,建構了經驗為主軸的經驗主義,因而促進了科學知識的迅速發展,更是他的重要學術成就之一。 (資料來源: 教育百科 ) 盧梭 (Jean Jacques Rousseau, 1712~1778) 法國著名的思想家、文學家。幼時境遇坎坷,長大後,專力著述,曾因言論不容於政府,先後流亡於瑞士和美國。主張人權平等,崇尚自然,而言論和作品多控訴社會的不平等,是法國革命思想的倡導者之一。著有《民約論》、《愛彌兒》、《懺悔錄等書》,影響後世甚鉅。 (資料來源: 教育百科 ) 貳、相關學說演進 天賦人權說,可謂為近代歐美民主主義的理論基礎。 首先, 洛克 認為「人是一種理性的動物」,因此人類在自然狀態中,就有所謂的「自然法」,與每人都應具有的「自然權利」(Natural Right),亦即一個人的權利,非他人所能加以侵犯和剝奪。而為了要保障此種自然權利起見,因此國家和政府,遂應運而產生。這是「天賦人權」最早期的原型。 不過,把天賦人權學說發揮得淋漓盡致、較有系統而徹底的,卻不是 17 世紀英國的洛克,而是18 世紀的法國民主主義大思想家 - 盧梭 。盧梭提出「主權在民」概念,此為繼承洛克天賦人權的思想。他首先肯定人民有天賦之權利,進而揭示主權在民的觀念。 參、兩者比較 茲參考各版本教科書、坊間參考書,以及相關網路資源,將兩人思想內容比較如下: 洛克 (Locke) 英國人 1. 主張: (1)天賦人權:人生而平等,此處人權係指生命、自由、財產。 (2) 自然法則,自然權利。 (3)人民可以起而革命,推翻不良政府、未能盡職的專制君主。 (4) 主張「立憲政體」。 2. 著作:《政府論》 3. 引用文件:(1) 美國《獨立宣言》,(2) 法國《人權宣言》 盧梭 (Rousseau) 法國人 1. 主張: (1) 主權在民:強調人生而自由。 (2) 社會契約論: